在坛子里逛了半天,还很少看见今年考友写的对卷3的独权如何上位或进行功能性概括的帖子,先来抛块砖:
1、方法独权似乎不好上位,但如果写成“一种......的方法,包括......油炸、离心......,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应该要比写成“一种......的方法,包括......真空油炸、离心......,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或写成“一种......的方法,包括......油炸、离心......,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离心均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保护范围宽,因为无论油炸是在真空或非真空的情况下,前者的“真空离心”方案都得到了保护。
2、设备独权是否可以写成“如权1所述方法采用的一种设备,包括......油炸装置、离心装置、抽真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装置和抽真空装置在真空度水平上是连通的,使得离心装置在离心时为真空”或类似的表达形式?有位考友写的是“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装置和抽真空装置为密闭相通”(大概意思)好像更清楚一些。
3、组合物分案独权的特征部分就写成“由XX剂、XX剂、XX剂组成”,把含量限定放在从权里,保护范围更宽。有的考友认为这种组合物添加剂肯定是现有技术,单纯组分肯定更没有新颖性、创造性。但应该记住这只是考试,只能接受试卷的材料。如果说单纯组分无含量的方案没有新颖性、创造性,那加上含量的方案也可能没有新颖性、创造性呀?!所以,只能在实务中通过检索才能确定的问题不应该带到考试中!!
欢迎各位指教、讨论!肯定还有更好的写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