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答卷三的标准

2008-11-4 23:51
26215
审查指南不是太管用,保护范围宽不宽没意义,产品是否可能具有新颖性也没有意义。。。答复要不要加从权不用争。。

1、考试不是实务

2、真题答案是最好的指示

其实争论的这些看看前两年的答案都可以明白了,实务本质上不是考你是否真得理解指南,实际考试是形式大于内容。。。

所以专利代理人考试不靠经验。。这就是为什么没做过实务的人反而更可能考好的原因。。。因为没入行的人只能看看答案来了解考试的意图,而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考试的目的。

中国的考试众多,专代考试和我们考过的其他考试没有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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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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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jicheng  注册会员 | 2008-11-5 01:03:18

Re:答卷三的标准

形式大于内容--绝对真理。
过多研究技术内容的人,往往忽视了“形式”这个重点。其实每年考试的核心就是一个区别特征,加上对其的新颖性、创造性评述,这是过与不过的分水岭。而这个区别特征是仅仅从考试资料中“看”出来的,而绝对不是结合其他知识“想”出来的。对于不分专业领域的实务考试而言,只能这样。不然,对非“油炸食品领域”的考生而言是不公平的。所以,对于技术内容,多看少想,多接受少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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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不了  注册会员 | 2008-11-5 21:31:09

Re:答卷三的标准

shenjicheng wrote:
形式大于内容--绝对真理。
过多研究技术内容的人,往往忽视了“形式”这个重点。其实每年考试的核心就是一个区别特征,加上对其的新颖性、创造性评述,这是过与不过的分水岭。而这个区别特征是仅仅从考试资料中“看”出来的,而绝对不是结合其他知识“想”出来的。对于不分专业领域的实务考试而言,只能这样。不然,对非“油炸食品领域”的考生而言是不公平的。所以,对于技术内容,多看少想,多接受少质疑。
说得好,严重同意!
砖头和美玉  注册会员 | 2008-11-5 22:39:30

Re:答卷三的标准

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学习了!
luojp  注册会员 | 2008-11-5 23:54:16

Re:答卷三的标准

如果未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直接写方法步骤包括几个步骤,不知会扣多少分?
shenjicheng  注册会员 | 2008-11-6 19:06:47

Re:答卷三的标准

按理说,应该只扣撰写形式上的分,毕竟权利要求分前序和特征部分的写法只是形式上的要求,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最终还是要由所有技术特征来限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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