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这个发明的创新点有两个,第一个就是倾斜离心,第二个就是真空离心,都是对离心过程的改进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技术效果,同时,两个技术特征都是区别技术特征,因此,我觉得将任何一个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区别特征都是可以的,关键是你在论述的时候要符合格式,对新颖性创造性有所说明。
这个部分肯定是主要给分点!
同时关于分案申请,个人觉得应该是可以的,所以考点有两个方面:阐述分案申请的要求和条件;撰写分案申请的能力。
这个部分不是重点,但是考察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利益而进行努力的一种悟性和能力。作为考试,他不会要求考生具备超级代理人的能力,不会对考生的能力要求太高,只要能够意识到能够分案申请的可能,并且合理地撰写出符合要求的权利要求就OK了。
这就是我对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理解。
资格考试不是评级考试,不应该具有很多弯弯绕的,纵观06,07年三卷,都有技巧性在里边,但是又很活,都没有隐藏大炸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