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限定“离心真空”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2008-11-4 18:35
14423
利用离心真空是可以将发明与对比文件1和2区分开。但是如果利用“离心真空”作为特定技术特征的话,发明的装置1必须分案,原因在于装置1是不能实现真空离心的。而仅装置2可以实现真空离心。一点拙见。
分享到 :
0 人收藏

3 个回复

倒序浏览
idnk  注册会员 | 2008-11-4 18:40:01

Re:关于限定“离心真空”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发明的装置1相对于对比文件1没有新颖性!
广告位说明
cd120  注册会员 | 2008-11-4 18:48:50

Re:关于限定“离心真空”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发明的装置一的旋转轴线倾斜应该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哦
丑小鸭  新手上路 | 2008-11-4 18:50:57

Re:关于限定“离心真空”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没错,装置1的离心装置中的旋转轴线倾斜度是有专利性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