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在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的问题

2008-11-4 04:34
267311
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
从审查指南上没有找到不能增加从权的规定,也没有找到可以增加从权的明文规定。(更正:审查指南5.2.2.1规定“增加或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是允许的修改)

如果可以在审查意见答辩时可以随意增加从权,会不会出现下面的情况?
所有的新申请案件都只写独权,不写从权,从权怎么写,写什么,都可以在审查意见答辩的时候去写了。

在审查意见答辩时是否是修改超范围呢?

假如:
原权利要求是:
1、A
2、A+B
在审查意见答辩时增加从权:3、A+B+C
其中,C为原说明书公开的部分,且不是A+B所要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原主权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A和A+B
虽然A+B+C是在A的范围下的一种更具体的实施例,并且已在原说明书中公开,但是原申请权利要求中并未明确提出要求保护A+B+C这一具体的技术方案,这是否等于提出了新的要求?是否会被认为是超范围呢?

由此联想到专利实施许可的问题:
甲有一项专利,权利要求是:1、A
没有从属,但说明书公开了技术方案A+B
乙向甲请求允许实施该专利,甲许可后,乙当然不仅可以做技术方案A 也可以做技术方案A+B。
如果甲的专利,其权利要求是:1、A    2、A+B
那么甲是否有权只允许乙做技术方案A,不允许乙做技术方案A+B呢?

欢迎批评、指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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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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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mannoolmi  注册会员 | 2008-11-4 05:05:59

Re:关于是否可以在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的问题

肯定是可以加从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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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pples  新手上路 | 2008-11-4 05:50:54

Re:关于在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的问题

吴观乐说,答一通时可以增加从权;
崔艾平说,答一通时可以增加从权;
orfo  注册会员 | 2008-11-4 05:56:24

Re:关于在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的问题

就算可以又能说明什么?

如果是可以增加,也可以不增加(可以不增加的依据是R51.3),那么,增加的从权最多不扣分,不会设采分点,未增加从权不会扣分。

06与08答题要求是不同的。
baishazs  注册会员 | 2008-11-4 06:39:41

Re:关于在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的问题

2apples wrote:
吴观乐说,答一通时可以增加从权;
崔艾平说,答一通时可以增加从权;
这位朋友,吴/崔二人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那里能找到依据?我想学习一下.
精灵鱼  注册会员 | 2008-11-4 06:50:09

Re:关于在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的问题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2.1“对权利要求书允许的修改”一节提到: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主要包括:~~~~;增加或者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
以上应当为法律依据吧!
oooxieoo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1-4 16:23:28

Re:关于在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的问题

对于老百姓来说,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就可以去做,这就是总的原则!!
tjulb  注册会员 | 2008-11-4 16:34:18

Re:关于在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的问题

主要考虑2点
1.是否符合细则51条3款。是按照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的修改。
2.是否符合法33条。
baishazs wrote:
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
1、从审查指南上没有找到不能增加从权的规定,也没有找到可以增加从权的明文规定。
2、本人在实际工作中,从未遇到过在审查意见答辩时增加从权的案例。

如果可以在审查意见答辩时增加从权,会不会出现下面的情况?
1、所有的新申请案件都只写独权,不写从权,从权怎么写,写什么,都可以在审查意见答辩的时候去写了。

在审查意见答辩时是否是修改超范围呢?

假如:
原权利要求是:
1、A
2、A+B
在审查意见答辩时增加从权:3、A+B+C
其中,C为原说明书公开的部分,且不是A+B所要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原主权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A和A+B
虽然A+B+C是在A的范围下的一种更具体的实施例,并且已在原说明书中公开,但是原申请权利要求中并未明确提出要求保护A+B+C这一具体的技术方案,这是否等于提出了新的要求?是否会被认为是超范围呢?

由此联想到专利实施许可的问题:
甲有一项专利,权利要求是:1、A
没有从属,但说明书公开了技术方案A+B
乙向甲请求允许实施该专利,甲许可后,乙当然不仅可以做技术方案A 也可以做技术方案A+B。
如果甲的专利,其权利要求是:1、A    2、A+B
那么甲是否有权只允许乙做技术方案A,不允许乙做技术方案A+B呢?

欢迎批评、指点、讨论。
qixinghua  注册会员 | 2008-11-4 17:05:43

Re:关于在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的问题

张阿玲的培训材料里,也在一通中增加了从权,而且增加了很多。
baishazs  注册会员 | 2008-11-4 17:24:14

Re:关于在审查意见答辩时能否增加从权的问题

tjulb wrote:
主要考虑2点
1.是否符合细则51条3款。是按照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的修改。
2.是否符合法33条。

很有道理,大纲的要求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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