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情] 个人觉得的标准答案要点

2008-11-3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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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权1的区别特征是:真空中离心脱油。
2.独权2的区别特征是:出口阀位置设在离心装置出口。
3.原权4没有支持,因为发明点在离心脱油使马铃薯片完整,显然不能适用所有食品。
4.应该将组合物分案。
5.分案申请应写组合物的应用,但应用应写明是用于油炸过程,而不是简单照抄什么”先加后加”,其应该写成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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