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楼上,
>2.限定该真空为0.02MPA,温度为80度.
>(似乎不行的,这种特征没有创造性,不值得写成从属)
这个条件下生成的东西有害物质较少,油脂可以重复利用,还是有创造性的吧
>3.设备权利要求,区别为出口阀放在真空器后 (特定技术特征为真空脱油)
>(设备的修改人家有原话,抄上就好,这样限定不行)
我是抄的,懒的打字了
>4.限定真空器斜放.
>(未提及,修改不符合细则五十一条第三款,并且这个特征似乎没有有益效果,所以加上也没有多大作用)
>5.限定真空器为30度.
>((未提及,修改不符合细则五十一条第三款,并且这个特征似乎没有有益效果,所以加上也没有多大作用)
实施部分都有提及哦,不然我怎么敢写30度,并且技术效果是更加容易脱油和排出产品
>1.一种油脂添加剂,由消泡剂,防粘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其特征在于(把含量抄一遍,有个含量的上限错了,直接改了.)
>(其特征在于之后的内容应该另写一个权利要求)
我是觉得如果不加含量特征的话,这个组合物太没创造性了,难道现有技术里就没这种三个东西和一起的组合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