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情] 权1限定为食品是不符合26.4的,有人支持吗?

2008-11-3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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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ibeijing  新手上路 | 2008-11-3 00:57:40

Re:权4不符合26.4,有人支持吗?

理由:
1专利局是不会错的,他说你不符合26.4,你会拧着他来吗?
2事实上在实务中,没有实施例或具体实施方式,只是在说明书中表述,只能起到防止别人申请专利的目的,不能说明必然得到支持。况且,食品的范围如此之大,只用一个薯片是不能得到如此大的保护范围的。你觉得专利局会鼓励这种行为吗?
3.这种争辩在实务中很危险,可能被直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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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无曲  中级会员 | 2008-11-3 01:10:54

Re:权4不符合26.4,有人支持吗?

支持
peter123  新手上路 | 2008-11-3 01:22:23

Re:权4不符合26.4,有人支持吗?

本申请的发明点,在于真空条件在进行油炸,这样可以保证油温不会过高。

至于油炸的原料是什么,并没有具体的限定,也没有限定的必要。

实施例仅是为了进一步阐述本发明的原理。

何况,在说明书的发明内容部分,对于原料还做了说明。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发明所提出的方法应用到其他的油炸食品上,而不仅仅是马铃薯片。并且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

因此,权利要求1和3可以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peter123  新手上路 | 2008-11-3 01:25:30

Re:权4不符合26.4,有人支持吗?

“事实上在实务中”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很多不支持的问题跟现有技术的水平有很大关系。

而且,有理有据的陈述意见,多数审查员是接受的!!

随便说说。

至少我对于代理人这类似陈述是接受的。
woaibeijing  新手上路 | 2008-11-3 03:32:06

Re:权4不符合26.4,有人支持吗?

个人认为:肯定是不支持的,因为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保持油炸的薯片完整,您能说这种方法保证所有食品油炸后完整吗?
kyoushirou  注册会员 | 2008-11-3 03:41:56

Re:权4不符合26.4,有人支持吗?

其实权利要求的问题很多的,
比如那个例如,比如装置的连接关系,
权利要求4问题特别多,
只不过一个无新颖性就足够了。
kyoushirou  注册会员 | 2008-11-3 03:45:07

Re:权4不符合26.4,有人支持吗?

油炸食品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是一定的,
如果审查意见是错的,专利局是自找麻烦,这完全与他们的做法相反。
另外,删去马铃薯的话,会使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扩大的,
这也是不允许的修改。
少用的  中级会员 | 2008-11-3 04:02:50

Re:权4不符合26.4,有人支持吗?

就今天的考题来说,这条审查意见是错误的,大家注意没有“仅在实施方式中说明”,而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已经明确说了该方法和设备适合其他油炸食品了,并且举了那么多例子,所以肯定是可以上位概括的。
知识产权春天  注册会员 | 2008-11-3 04:29:50

Re:权4不符合26.4,有人支持吗?

peter123 wrote:
本申请的发明点,在于真空条件在进行油炸,这样可以保证油温不会过高。
至于油炸的原料是什么,并没有具体的限定,也没有限定的必要。
实施例仅是为了进一步阐述本发明的原理。
何况,在说明书的发明内容部分,对于原料还做了说明。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发明所提出的方法应用到其他的油炸食品上,而不仅仅是马铃薯片。并且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
因此,权利要求1和3可以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支持,在说明书内容部分已做了说明,在具体实施方式开头也说了以马铃薯片尾优选方式进行说明,真空脱油同样适用于其他的油炸食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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