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卷三给的权利要求书。大家都怎么改的?

2008-11-2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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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所述食品原料例如马铃薯薄片进行油炸,然后将油炸食品例如马铃薯薄片排出,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过程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
2、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食品,特别是油炸马铃薯薄片的设备,包括原料供应装置、油炸装置、产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还包括抽真空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油炸之前,现将所述的食品原料例如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
4、一种油炸马铃薯薄片,其特征在于:该油炸马铃薯薄片含油量低,并且其表面具有鼓泡。

大家都是怎么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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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t16  认证会员 | 2008-11-2 22:26:57

Re:卷三给的权利要求书。大家都怎么改的?

我的撰写错了,但是可以提供如下。
1. 针对方法权利要求,在一通答复中,将原权利要求1与3结合,新颖性与创造性争辩。
2. 对于装置权利要求,将原权利要求2中增加技术特征“旋转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的离心装置”而分案。(理由,旋转轴线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的离心装置在对比文件1和2中均未公开,且说明书中也描述了有益的技术效果)。
3. 针对组合物分案。

对于“真空离心”的问题,均放入上述方法和装置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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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wx1995  新手上路 | 2008-11-3 03:01:50

Re:卷三给的权利要求书。大家都怎么改的?

2008年考试是要求答复审查意见,答复是针对需克服审查意见指出的缺陷进行陈述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只有在申请人提出要求权利保护的几个主题(即独立权利要求),不符合单一性的情况下,才需申请人分案申请。本次考试中申请人权利要求书中的几个保护主题都不涉及说明书中的组合物问题。在申请人都没有要求保护组合物技术主题的情况下,试题还要求在意见陈述中写进行分案处理的理由,另行写分案权利要求书。这不符合逻辑。只在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方案,在申请人没有要求保护权利的情况下,在专利申请实践中,国知识产权局不会强行要求申请人必须要求保护其权利吧?
zdwx1995  新手上路 | 2008-11-3 03:11:33

Re:卷三给的权利要求书。大家都怎么改的?

2008年考试是要求答复审查意见,答复是针对需克服审查意见指出的缺陷进行陈述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只有在申请人提出要求权利保护的几个主题(即独立权利要求),不符合单一性的情况下,才需申请人分案申请。本次考试中申请人权利要求书中的几个保护主题都不涉及说明书中的组合物问题。在申请人都没有要求保护组合物技术主题的情况下,试题还要求在意见陈述中写进行分案处理的理由,另行写分案权利要求书。这不符合逻辑。只在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方案,在申请人没有要求保护权利的情况下,在专利申请实践中,国知识产权局不会强行要求申请人必须要求保护其权利吧?
因此,我认为将组合物进行分案另行写权利要求与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相关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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