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请教:民法通则有关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

2008-10-29 23:40
13090
王小患精神病,(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小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考点:监护
A.王小的父亲王大
B.王小的朋友小江
C.王小住所地居民委员会
D.王小的债权人大林
给出的参考答案为A,我的疑惑是:为什么不选择D?《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请问这里的利害关系人是否包括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我觉得要选D的原因是:对于一个下落不明的人,债权人为了行使债权可以宣告此人失踪,那如果债务人突然得了精神病,那债权人想行使债权是不是就该宣告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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