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抱佛脚阿,

条法司06真题解析卷一在说到44题的解析时说起“...要求优先权问题上专利法及其细则与PCT及其细则规定不同...”。
这个不同是指什么?

GOOGLE 了一下,是指:“根据PCT的规定,国际申请从国际阶段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或30个月”?

谢谢!
分享到 :
0 人收藏

5 个回复

倒序浏览
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0-29 01:16:53

Re:请教:要求优先权问题上专利法及其细则与PCT及其细则规定不同

too_late wrote:
临时抱佛脚阿,

条法司06真题解析卷一在说到44题的解析时说起“...要求优先权问题上专利法及其细则与PCT及其细则规定不同...”。
这个不同是指什么?

GOOGLE 了一下,是指:“根据PCT的规定,国际申请从国际阶段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或30个月”?

谢谢!
问题问得不清楚,

享受优先权是12个月,对谁都一样,这是巴黎公约的规定。

进行国家阶段,各国有不同的规定,

中国是30+2的规定。
广告位说明
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0-29 17:41:42

Re:请教:要求优先权问题上专利法及其细则与PCT及其细则规定不同

楼上不看清楚问题就说话。

请楼上在仔细阅读我的帖子吧。或者你有条法司06真题解析,我说的再清楚不过了。
elecass  中级会员 | 2008-10-29 18:21:08

Re:请教:要求优先权问题上专利法及其细则与PCT及其细则规定不同

这题考点在于:国内不能补优先权;PCT可以。

审查指南第1部分6.2.1.2 要求优先权声明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声明;未在请求书中提出声明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PCT细则第二十六条之二.优先权的改正或增加
26 之二.1 优先权要求的改正或增加
(a) 申请人可以向受理局或国际局递交一份通知, 以在请求书中改正或增加一项优先权要求, 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16 个月内, 或者如果所做的改正或增加可能导致优先权日发生变动, 则自变动了的优先权日起16 个月内,以先届满的16 个月期限为准, 但是以此项通知可以在国际申请提出日起4 个月内提交为限。对一项优先权要求的改正可以包括增加本细则4.10 所述的说明。
wh_lu  注册会员 | 2008-10-29 18:30:36

Re:请教:要求优先权问题上专利法及其细则与PCT及其细则规定不同

PCT之优先权期限:某些国家可达14个月,我国作为受理国如此,但作为指定或选定国作保留。
PCT之优先权也可以作为援引加入的基础。
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0-29 20:16:10

Re:请教:要求优先权问题上专利法及其细则与PCT及其细则规定不同

elecass wrote:
这题考点在于:国内不能补优先权;PCT可以。

审查指南第1部分6.2.1.2 要求优先权声明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声明;未在请求书中提出声明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PCT细则第二十六条之二.优先权的改正或增加
26 之二.1 优先权要求的改正或增加
(a) 申请人可以向受理局或国际局递交一份通知, 以在请求书中改正或增加一项优先权要求, 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16 个月内, 或者如果所做的改正或增加可能导致优先权日发生变动, 则自变动了的优先权日起16 个月内,以先届满的16 个月期限为准, 但是以此项通知可以在国际申请提出日起4 个月内提交为限。对一项优先权要求的改正可以包括增加本细则4.10 所述的说明。

谢谢!赞!

这才是认真看贴、认真回帖的态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