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abc wrote: 我觉得在这里不予受理和驳回应该是两种情况,类似的审查指南里有很多,什么不予受理,视为未提出,视为撤回,驳回请求,有的时候还真的分不清楚。 比如针对已被该决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但是假如程序出错把这种受理了,就要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有另外一种情况本身属于应当驳回的,那更正就会做出驳回的决定。
championchina wrote: 应当受理而未受理,更正“不受理”的行为;——错误的行政行为 应当不予受理而受理,驳回已受理的申请。——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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