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美国的专利审查是不是比大陆严格?

2008-10-17 00:48
36746
我怎么觉得大陆的审查比美国的严格呢?我的感觉好象美国审查标准与咱们的实用新型差不多。只要审查员没有发现明显的现有技术,都属于可以授权的技术。

请问有实务经验的筒子不吝指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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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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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贱人爱  中级会员 | 2008-10-17 01:45:58

Re:美国的专利审查是不是比大陆严格?

美国专利的审查中,有很多方面比中国的松一些
主要是比如:允许的修改(并不要求字面与说明书一致)
另外比如,对于权利要求中某个特征使用的字眼,并不要求其字眼范围与发明实际涵盖的范围一致,这是因为美国专利法规定,权利要求中某个术语的最终表示的范围,需要由说明书来解释。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其审查是不那么严格的,其形式方面的审查也会松一些。

从法理上理解,美国专利法把发明范围最终的界定,放到了诉讼阶段,在侵权诉讼、无效诉讼的阶段,才在法庭上根据说明书的内容来解释权利要求,最终界定权利要求的范围。个人理解,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节省审查资源。
因为很多专利,最终不会投入实际应用,因而如果在审查阶段扣字眼,会浪费审查资源
而对于真正得到应用的专利,在涉及侵权诉讼和无效的时候,给出更精确的界限,到了法庭上,甭管你权利要求用的什么字眼,在参考说明书的情况下来判定权利要求的具体界限。到时候该无效的还是无效,该判侵权的还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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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镣楚矢  注册会员 | 2008-10-17 04:34:01

Re:美国的专利审查是不是比大陆严格?

人贱人爱 wrote:
美国专利的审查中,有很多方面比中国的松一些
主要是比如:允许的修改(并不要求字面与说明书一致)
另外比如,对于权利要求中某个特征使用的字眼,并不要求其字眼范围与发明实际涵盖的范围一致,这是因为美国专利法规定,权利要求中某个术语的最终表示的范围,需要由说明书来解释。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其审查是不那么严格的,其形式方面的审查也会松一些。

从法理上理解,美国专利法把发明范围最终的界定,放到了诉讼阶段,在侵权诉讼、无效诉讼的阶段,才在法庭上根据说明书的内容来解释权利要求,最终界定权利要求的范围。个人理解,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节省审查资源。
因为很多专利,最终不会投入实际应用,因而如果在审查阶段扣字眼,会浪费审查资源
而对于真正得到应用的专利,在涉及侵权诉讼和无效的时候,给出更精确的界限,到了法庭上,甭管你权利要求用的什么字眼,在参考说明书的情况下来判定权利要求的具体界限。到时候该无效的还是无效,该判侵权的还是侵权。
这样做确实比较明智,呵呵
人贱人爱  中级会员 | 2008-10-17 20:48:28

Re:美国的专利审查是不是比大陆严格?

吴镣楚矢 wrote:
这样做确实比较明智,呵呵

是的!最近专利局对修改的审查标准又加严了许多。
很多时候一刀切,死抠字眼。个人觉得这样做多少有点图省事推卸责任的做法。
botman1234  认证会员 | 2008-10-21 18:44:12

Re:美国的专利审查是不是比大陆严格?

績效哇績效
Gerrywang  注册会员 | 2008-10-22 19:06:03

Re:美国的专利审查是不是比大陆严格?

感觉现在国内的发明专利创造性审查特别严格!
wadez  注册会员 | 2008-10-22 19:20:29

Re:美国的专利审查是不是比大陆严格?

大陆的审查比较死板,修改太难。

美国的修改方式相对很宽松,但是他们查前案的能力不错。但是美国对权利要求修改造成的放弃、解释和禁反言管得比较严,所以不慎重的话只能获得实际保护范围远小于字面范围的专利。但是老美的审查比较灵活,什么连续案啊,RCE呀,可以让专利律师赚很多申请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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