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请教 优先权问题
请看审查指南157,你这种情况刚好是情况(5),按照审查指南的说法,你的第三个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如果有三种技术方案A、B、C,第二个申请中有技术方案A、B,而且第一个申请中有技术方案A,那么,第三个申请可以享有本国多项优先权和本国部分优先权,意即:第三个申请可以要求前两个申请的优先权(多项优先权),并且第三个申请享有第一个申请的技术方案A的优先权,并享有第二个申请的方案B的优先权,但方案C不享有优先权((部分优先权)
注意,这只是我对审查指南的理解,实际工作中没遇到这种情况
如果大家有别的看法,请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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