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办理实用新型加快审查手续?
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加快审查请求应当由申请人提出,递交“实用新型加快审查请求书”一份,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提出“避免重复授权检索请求”,且要缴纳“避免重复授权检索费”。
“实用新型加快审查请求书”包括的内容。
(1)基本著录项目。
(2)声明及声明的内容:申请人请求专利局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的检索结果,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3)请求加快的理由:比如,有重大经济利益,申请后市场上出现与申请相同的产品,参加国家级展览等等。
(4)省、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级相应机构的推荐,或领导批示。
(5)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实用新型加快审查请求书”递交到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审批,“避免重复授权检索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缴纳。
实用新型加快程序,每年的数量是有限制的,国家局是把指标发放到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是想加快就可以随便办的。
正常的加快程序,最快大概5个月左右授权吧!
非正常的,不好说,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