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07年考题无效部分修改后的独权可以这么写么?

2008-10-8 18:53
10010
1、就是将旧独权作为前序部分,然后将旧权利2、3作为特征部分。

2、条法司给的标准答案就是将旧权利要求2.3补在旧权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了,

1、2两种写法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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