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关于07考试撰写的问题
一般来说,功能性限定要避免和该权利要求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等同或相似。07撰写范文中的功能限定和独权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存在一定区别,符合这一原则。
bh812 wrote:
错字太多,修改如下:
杨老师,通过学习您精解撰写内容分析,基本上解决了我困绕多时的一些问题.
在您分析打火机时,提到增加摩擦面是为了避免区别技术特征全用纯功能描述的问题,我觉和很有道理.
07年考试撰写,的特征部分如下:该包装体还包括用于撕开不透气性包装层的撕开部件.这个是不是有用纯功能性描述的嫌疑。
能否指教.
毕 资格考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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