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上将,现有技术包括公知常识。也就是说,公知常识是现有技术的一部分;公知常识肯定是现有技术,但现有技术不一定是公知常识。
实务中,1、公知常识的认定通常不是凭空认定,同样需要证据。也就是审查指南中提到的比如:教科书、技术词典或技术手册等。2、公知常识也有无需提供证据的情况,比如水在常温下是液体。3、不管在复审、无效还是诉讼中,你要认定是公知常识的东西,复审委或法官一般都要求你提供证据(毕竟是专业技术)。
从实际情况看,只要你的对比文件是申请日前公开,不管是现有技术还是公知常识,其效果应当是一样的,只是说法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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