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维持费应当从第几年度算?

2008-10-5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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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费应当从第几年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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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晨雨星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0-5 19:14:09

Re:维持费应当从第几年度算?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4条: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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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zijiang  新手上路 | 2008-10-5 19:51:50

Re:维持费应当从第几年度算?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4条: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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