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的在后申请人问题

2008-10-5 05:25
25208
审查指南三十一页   本页没有谈到在后申请人如果是在先申请人中的一部分时要不要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分案申请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请问应该是怎么样的?是不是要求国内优先权和要求国外优先权是一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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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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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edstar  中级会员 | 2008-10-5 05:29:45

Re:关于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的在后申请人问题

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其申请人可以是在先申请的多个申请人中的一部分,此时不需要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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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lirui  注册会员 | 2008-10-5 05:33:51

Re:关于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的在后申请人问题

多谢指点,那国内的呢?在哪里有规定啊?我找了好久都没有看到很郁闷
fixedstar  中级会员 | 2008-10-5 05:36:06

Re:关于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的在后申请人问题

国内的必需申请人一致,不一致的需要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详见: 审查指南P33
ryanlirui  注册会员 | 2008-10-5 05:43:15

Re:关于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的在后申请人问题

汗,没有仔细看,以为和国外的要求是一样的。惭愧
bh812  注册会员 | 2008-10-5 05:59:45

Re:关于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的在后申请人问题

分案,申请人要一致.否则转让证明,发明人是其中部分都可以
dreo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0-5 06:51:57

Re:关于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的在后申请人问题

ryanlirui wrote:
汗,没有仔细看,以为和国外的要求是一样的。惭愧

困惑,为什么要求外国优先权和要求国内优先权有不一样的规定?
huangliangbao  中级会员 | 2008-10-5 08:53:16

Re:关于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的在后申请人问题

bh812 wrote:
分案,申请人要一致.否则转让证明,发明人是其中部分都可以
分案的专利还能作为优先权基础呀?不能作为优先权基础,何来申请人要致?

国内优先权申请人要一致的原因是因为,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防止把其他申请人的权利撤消掉。
ryanlirui  注册会员 | 2008-10-6 20:20:07

Re:关于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的在后申请人问题

huangliangbao wrote:
分案的专利还能作为优先权基础呀?不能作为优先权基础,何来申请人要致?

国内优先权申请人要一致的原因是因为,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防止把其他申请人的权利撤消掉。
说的是分案与原案的申请人,不是指以分案为基础再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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