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药品专利是否一定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2008-9-30 18:10
21564
专利法第四十九条涉及的强制实施许可,出题者比较喜欢考药品。如:
2004-32
2006-75
但此二题只说了相应的药品的效果,并未提及该药品专利的类型。
具我所知,药品的外观设计专利很多。
但答案均以“所有的药品专利都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为前题。

如果今年再出现药品的强制实施许可题,是否可以假设一个条件,所有的药品专利都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如果我按以往的思路答了,今年的题考点会不会变成“药品专利可以是外观设计,有些药品是不适用于强制实施许可的”?

这是专利法律知识以外的困惑,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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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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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liangbao  中级会员 | 2008-10-1 02:02:48

Re:药品专利是否一定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药品一般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指的是药品成份方面的专利,
不包括药品包装盒的外观专利,或药品所具有形状方面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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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无曲  中级会员 | 2008-10-1 05:11:14

Re:药品专利是否一定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只能是发明
supergoal  注册会员 | 2008-10-1 05:32:35

Re:药品专利是否一定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专利指的是形状、色彩、图案或其结合,药品一词,应该突出强调其治疗效果吧,因此应该是发明,适用于强制许可
woodns  注册会员 | 2008-10-1 08:37:48

Re:药品专利是否一定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coco很无辜。楼上讲的很有道理。
如果今年考题中没有明示“药品专利可以是外观设计”,就按这样答吧。
已经考过几次了,今年不可能设这样的陷井,不然太没意思了,就不是在考专利法了。

这种题学药的考生最容易错,因为其它考生几乎不知道药品还有很多外观专利。(不是说包装盒,是药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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