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专利授权前使用费 怎么计算时段?

2008-9-20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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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六十二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最后的一句话不是很明白啊?

大师们请指点一下!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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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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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esonme  注册会员 | 2008-9-20 18:39:31

Re:专利授权前使用费 怎么计算时段?

个人理解如下:

专利法的三种专利类型中,只有发明专利才有临时保护一说。即,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到被授予专利权期间,他人使用发明的技术方案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其支付使用费。如果使用的人不支付,该专利权人可以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需要指出的是,在公布至授权的期间内,专利申请人无权禁止他人使用。

此外,如果是在授权后得知的,那么自得知之日起的诉讼时效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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