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2008-9-18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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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指南里关于“本国优先权”的一个例子:中国首次申请中记载了技术方案A1;第一件在后申请中记载了技术方案A1和A2,其中A1已经享有中国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第二件在后申请记载了技术方案A1、A2和A3,其中方案A2可以要求第一件在后申请的优先权,但对于方案A1,由于该第一件在后申请中方案A1已经享有游仙区,因而不能再要求第一件在后申请的优先权,但还可以要求中国首次申请的优先权。
但是实施细则第33条里面说: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那也就是说,第一件在后申请提出后,中国首次申请已经视为撤回了,那第二件在后申请又怎么能要求它的优先权呢?不理解,请各位大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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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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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haibo530  高级会员 | 2008-9-18 19:56:13

Re: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只要首次申请和第二件在后申请之间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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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apple  中级会员 | 2008-9-18 20:03:50

Re: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上楼说的非常正确,虽然第一件专利已被视为撤回,但是,要求优先权的条件中,并没有说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不能再当作优先权的基础,所以,只要相隔12个月以内,第二件在后申请是可以要求第一件专利的优先权的。
Hedlix  新手上路 | 2008-9-19 00:24:23

Re: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谢谢了!
eagletalon  注册会员 | 2008-10-3 01:14:19

Re: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请问下,1.视为撤回,即专利不存在,如何要求优先权呢?
      2.这样要求优先权有什么好处吗?比如专利二,技术方案A1和A2,A2不享受A1的优先权,新颖性是从专利二的申请日以前判断,请问这样要求A1的优先权有什么作用?谢谢
dreo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0-3 02:35:00

Re: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eagletalon wrote:
请问下,1.视为撤回,即专利不存在,如何要求优先权呢?
      2.这样要求优先权有什么好处吗?比如专利二,技术方案A1和A2,A2不享受A1的优先权,新颖性是从专利二的申请日以前判断,请问这样要求A1的优先权有什么作用?谢谢
关于问题二,个人一点思考是:可能方案A2是申请人在方案A1基础上提出的改进方案,进一步增加了一些技术特征。如果再将方案A2重新提一件专利申请,从经济上考虑不划算,不如主张优先权,将A2写进从权里面去。
西风误  游客 | 2008-10-3 03:48:30

Re: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补充楼上的问题一:视为撤回,并非“专利”不存在。至于如何要求优先权,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及巴黎公约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在缔约国的正规申请,即获得申请号的专利申请,都可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这是要求优先权的法律依据。
海培  中级会员 | 2008-10-6 20:25:57

Re: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eagletalon wrote:
请问下,1.视为撤回,即专利不存在,如何要求优先权呢?
      2.这样要求优先权有什么好处吗?比如专利二,技术方案A1和A2,A2不享受A1的优先权,新颖性是从专利二的申请日以前判断,请问这样要求A1的优先权有什么作用?谢谢

要求优先权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这个“申请日”是判断新颖性的时间界限,当然、相当有用了!要求了优先权之后,技术方案A1的新颖性判断以第一个申请的申请日为时间界限,技术方案A2的新颖性判断以专利一的申请日为时间界限。你要知道,每一周都有上千个新专利被公开的,新颖性的判断时间提前一周就能够减少上千个对比文件的哦!

再复习一下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吧,你只要记住不能被要求优先权的那几种类型,其余的、有申请号和申请日的,都可以被要求优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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