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请教杨老师:关于合案申请的问题

2008-9-1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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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专代实务题中,脱钩已写入独立权利要求寻求保护了,含有该脱钩的衣架是否还有必要作为另一独立权利要求写入要求书中寻求保护了?因为含有脱钩的任何产品都已得到保护了。
2)如果某研究人员发明了一个新产品想申请专利,新产品已写入独立权利要求了,那么对该新产品的制造方法有没有必要再写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寻求保护?因为他已对该产品进行了绝对的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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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8-9-19 06:08:13

Re:请教杨老师:关于合案申请的问题

对于问题1,可以参考一下下面这个帖子,其中有对此问题比较深入的分析: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1&id=150842&tpg=1&ppg=1&sty=1&age=0#150842


问题2:产品和方法是两种类型完全不同的技术方案,也是2种独立的专利权,其在实践中也是分别受到保护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某一方拥有制造某产品的专利权,而另一方拥有制造该产品的方法专利权,双方都不能互相侵犯对方的专利权。只拥有产品专利权而不拥有任何方法专利权的专利权人,也不能自由的制造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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