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三年提出实质审查期限,还可恢复实审吗?
分享到 :
0 人收藏

6 个回复

倒序浏览
jinanxupeng  注册会员 | 2008-9-18 17:32:56

Re:过了三年提出实质审查期限,还可恢复实审吗?

如果可以,请给出具体的出处,谢谢!
广告位说明
飞浪  注册会员 | 2008-9-18 18:19:53

Re:过了三年提出实质审查期限,还可恢复实审吗?

参见细则第7条,如何恢复权利.当然恢复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走了
lianapple  中级会员 | 2008-9-18 20:06:54

Re:过了三年提出实质审查期限,还可恢复实审吗?

第七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zhfqiao  中级会员 | 2008-9-19 01:17:14

Re:过了三年提出实质审查期限,还可恢复实审吗?

应该可以,不过要走细则7条一款。
不可抗力。
cumurus  注册会员 | 2008-9-19 03:36:50

Re:过了三年提出实质审查期限,还可恢复实审吗?

如果在三年期限内未提实审,专利局会在期限届满一个月后下发“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可在收到此通知书2个月内(即发文日+15+2个月)提恢复请求,恢复的同时必须同时提实审并交纳实审费和恢复费。如果没有克服缺陷,恢复不会成功
pzx500  新手上路 | 2008-10-10 19:45:21

Re:过了三年提出实质审查期限,还可恢复实审吗?

第七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期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