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请教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2008-9-16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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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家:
   一申请要求优先权,其中在先申请的申请人是A,在后申请的申请人是A+B,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
   现有具体实务,我们申请人A+B提交了一个申请,要求了其中A申请人的优先权,但是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的三个月期限已经错过了.有什么办法补救吗?或是有什么法条能够支持我们不用提交转让证明吗?
  象这种在先申请人是在后申请人中之一的情况,指南上好象没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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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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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shark  注册会员 | 2008-9-17 00:27:53

Re:请教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我认为应该交优先权转让证明,
看能不能用细则7条恢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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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edstar  中级会员 | 2008-9-17 05:25:14

Re:请教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接着问下,如果在先申请人为A+B 在后申请为C+D
转让证明能够提供A 转给C 和 B转给D 的?
sapphire_wang  中级会员 | 2008-9-17 06:08:51

Re:请教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应该是A转给C+D和B转给C+D,因为是共有权利
silvershark  注册会员 | 2008-9-17 06:40:34

Re:请教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fixedstar wrote:
接着问下,如果在先申请人为A+B 在后申请为C+D
转让证明能够提供A 转给C 和 B转给D 的?
当然不行,必须是所有申请人都同意转给在后的申请人。即:A+B签名转给C+D,或者A转给C+D和B转给C+D。见审查指南。
sliencexian  注册会员 | 2008-9-17 16:09:00

Re:请教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谢谢楼上的~看样子只能多交1000块了
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9-17 17:08:54

Re:请教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看来高手都蛰伏起来了。我说错了,高手就站出来吱一声:-)

1.楼主说的 “申请人部分相同”,相当于“他人”,即申请人不同,这个在审查指南上关于抵触申请部分说起过。

2. 楼上说的 1000元
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费用?恢复费?
学不了  注册会员 | 2008-9-17 19:39:39

Re:请教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sliencexian wrote:
请教大家:
   一申请要求优先权,其中在先申请的申请人是A,在后申请的申请人是A+B,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
   现有具体实务,我们申请人A+B提交了一个申请,要求了其中A申请人的优先权,但是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的三个月期限已经错过了.有什么办法补救吗?或是有什么法条能够支持我们不用提交转让证明吗?
  象这种在先申请人是在后申请人中之一的情况,指南上好象没有明确
我认为如果是要求外国优先权,可以不交证明,如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可能也不需要交证明,因为A具有优先权,A与B一起进行在后申请,肯定是同意将优先权转让给B了。只要审查员没有发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就证明通过了,用不着申请恢复权利。说得不对的,请清楚者指正。
sliencexian  注册会员 | 2008-9-18 17:10:22

Re:请教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我当时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才想问问大家。A变成A+B,是肯定不会出现恶意的情形的。但是却找不到相关的法条来向审查员阐述这个。国外优先权不用提交证明的情况除了申请人完全相同,还包括在后申请是在先申请人之一的情况。但是这种在先申请是在后申请人之一的情况,没有列举。所以如果不交转让证明似乎找不到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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