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请教杨老师:关于优先权撤回的问题

2008-9-11 00:44
60933
请问优先权要求撤回后导致该专利的最早优先权日变更的,自该优先权日起算的各种期限已经届满的,应当如何处理?比如实审请求期限。
自优先权日起算3年内提出实审请求,如果自最早优先权日起已过三年,那么提出撤回该优先权后,实审期限是否应该重新计算?权利是否自动恢复??
我在指南上没有找到相应的处理规定,请杨老师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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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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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8-9-12 06:38:39

Re:请教杨老师:关于优先权撤回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指南中确实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可能也没有出现过。如果撤回优先权的请求合格,流程部门会自动修改有关期限。但是,如果是已经发出了视撤通知书的情况,那么应该需要申请人自行通过恢复程序恢复,如果还没有收到视撤通知,可以主动提交意见陈述。由于指南没有具体规定,恐怕需要流程的审查员届时自行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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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ry5022  注册会员 | 2008-9-12 08:07:27

Re:请教杨老师:关于优先权撤回的问题

谢谢您的答复!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8-9-13 04:47:13

Re:请教杨老师:关于优先权撤回的问题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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