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arm wrote:
审查指南上第五部分-第七章-2.1对于期限的起算日有这样的描述:
大部分法定期限是从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
我想问一下,上述描述是“大部分法定期限是从固定日期起算”,那么有什么法定期限是属于例外的呢
谢谢啦~~ 晕了,答案就在你看的部分下面阿……
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2.1
(2) 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