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 以第33条驳回的发明专利还有救吗?

2008-8-27 23:31
590412
--------------------------------------------------------------------------------
我这里有一件专利,是找的国内较知名的代理公司做的案子,已经有了三次意见陈述机会了,最后还是以第33条被驳回了,理由是修改超范围,我不明白一个知名的代理公司的有经验的代理人的修改会超范围?注:该专利已经申请了7年了。请问高手该案子还有救吗?提复审的胜算大吗?
分享到 :
0 人收藏

12 个回复

倒序浏览
guohaibo530  高级会员 | 2008-8-27 23:39:13

Re:以第33条驳回的发明专利还有救吗?

判断负责你的专利的代理人水平好坏不能只看他所在的代理公司的知名度,重要的是看他个人的专业背景及专利代理经验。你的专利如果只是为了授权可以考虑缩小保护范围。
广告位说明
375015006  注册会员 | 2008-8-28 20:06:36

Re:以第33条驳回的发明专利还有救吗?

可以复审啊!
复审可以修改申请文件!
不过在复审中,应该缩小范围了!
JH001  高级会员 | 2008-8-28 23:03:54

Re:以第33条驳回的发明专利还有救吗?

wangsoul wrote:
--------------------------------------------------------------------------------
我这里有一件专利,是找的国内较知名的代理公司做的案子,已经有了三次意见陈述机会了,最后还是以第33条被驳回了,理由是修改超范围,我不明白一个知名的代理公司的有经验的代理人的修改会超范围?注:该专利已经申请了7年了。请问高手该案子还有救吗?提复审的胜算大吗?

复审究竟有没有希望,没看案卷是不能确定的。

但按常理,这样的结果毕竟是让代理人下不了台,所以代理人一般会争取得到授权,哪怕是很小的权利要求。如此看来,这个案子复审成功的概率不会很高。

很奇怪为什么到了三通还要交上一个超范围的修改,这个修改是申请人(楼主)要求代理人写的?还是代理人自己写的。

但无论如何,到了三通还交超范围的修改,说明审查员的驳回理由还是很要命的。
omniscience  注册会员 | 2008-8-29 20:07:31

Re:以第33条驳回的发明专利还有救吗?

这种案子,很有可能是代理人当初撰写时,申请文件没有写好,被审查员查出没有新颖性或创造性,以创造性的原因居多,而代理人想加入说明书中的内容,但说明书撰写不到位,没有详细公开或是解释。因此在答复时就出现,不补就无创造性,补就找不到依据也就是超范围,前两次答通可以是看做是和审查员之间的勾通,代理人想通过自己对发明的解释来说明其申请有创造性,但审查员通过二通没有同意代理人的解释,在三通里代理人,只好增加一些内容来达到创造性的要求,可惜增加的内容找不到支持,审查员就给驳了。
  这个申请还是别复审了,多花钱而已。
  还有一种可能,审查员不能再发多的通的,超过一定的答通,也显出审查员水平有限。因此。。。。就驳回了。如果这种还有可能复审通过。当然是专利申请保护范围要缩小才能得到授权,但这种专利权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wangsoul  注册会员 | 2008-8-29 20:14:24

Re:以第33条驳回的发明专利还有救吗?

谢谢各位啊!
这个案子是代理人写的,二通时修改的权利要求,三通时指出修改超范围,三通时意见陈述:是由于申请人的疏忽造成的错误表示,没有科学性,并在附图中有明显的示意,三通时意见陈述中没有修改权利要求。结果就是以33条被驳回。
JH001  高级会员 | 2008-8-29 23:49:33

Re:以第33条驳回的发明专利还有救吗?

是什么技术领域的发明?

发了三通,说明审查员格外关注这个案子。这种情况下的驳回要想翻盘,难度很大。何况复审里推翻审查员的驳回本身就很难。
wangsoul  注册会员 | 2008-9-3 20:32:02

Re:以第33条驳回的发明专利还有救吗?

是新材料领域的发明,这个案子对我们很重要的。
JH001  高级会员 | 2008-9-3 21:55:03

Re:以第33条驳回的发明专利还有救吗?

wangsoul wrote:
是新材料领域的发明,这个案子对我们很重要的。
我给你发了私信
zxsmonkey  注册会员 | 2008-9-11 03:44:20

Re:以第33条驳回的发明专利还有救吗?

答复2通的 时候修改超了范围  3通指出超范围, 答复3通 如果修改仍超范围就驳回 没改也是驳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