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民事诉讼法2007年10月进行了修改

2008-8-27 22:00
19993
请问是以修改后的法为考试答题依据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七十五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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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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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jiankun  注册会员 | 2008-8-27 22:37:45

Re: 民事诉讼法2007年10月进行了修改

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如,
民诉178条  
原法:当事人申请上诉 对于原法规定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修改后  :   ....上一级.....

国知局说过采用07年的考试大纲。  

但是08版的杨利华、冯晓青的《专利相关法律只是应考教程...》中在答题时候,似乎采用了修改后的法,第114页第109题及相关解释。  如果考试时候应该采用旧法,那么大家在看08版的《专利相关法律只是应考教程...》时请特别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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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fqiao  中级会员 | 2008-8-28 03:12:58

Re: 民事诉讼法2007年10月进行了修改

貌似,相关法,与时具进。
jnghost  新手上路 | 2008-9-7 17:27:00

Re: 民事诉讼法2007年10月进行了修改

91版的民诉法已废止,相信出题者不会拿国家已明令废止的法条来考试吧!
不过在指南中仍然给出了91版的,而到现在仍然没有给出说法,那本人推测,如果在民诉法中出题,肯定是91版和07版规定相同的内容了,若不然,肯定没法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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