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问题

2008-8-23 17:33
347510
关于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问题:

1.一种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a和b。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a:b为1-10: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a:b为1-3:1。

如果把权3的引用关系该为引用权2,如下:

1.一种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a和b。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a:b为1-10:1。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a:b为1-3:1。

那么权3的两种引用方式在保护范围方面有什么区别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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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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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无曲  中级会员 | 2008-8-23 19:03:59

Re:关于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问题

保护范围没区别,但第二种表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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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cer  中级会员 | 2008-8-23 21:57:29

Re:关于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问题

LS能不能给出第二种表述更好的理由啊
chancer  中级会员 | 2008-8-25 17:15:02

Re:关于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问题

期待高手解答
大巴山来客  金牌会员 | 2008-8-25 17:16:29

Re:关于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问题

高歌无曲 wrote:
保护范围没区别,但第二种表述更好
同意
elecass  中级会员 | 2008-8-25 18:46:28

Re:关于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问题

chancer wrote:
LS能不能给出第二种表述更好的理由啊
因为逻辑更清晰。大圈套中圈,中圈套小圈。环环相扣。

否则就是,大圈套中圈,再来个大圈套小圈。
guohaibo530  高级会员 | 2008-8-25 20:06:12

Re:关于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问题

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落入其直接或间接引用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所以第二种写法好。
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如下:
1、可以加快审查程序,在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认为独立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可以进一步判断从属权利要求是否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
2、为专利争取部分维持专利权保留一条退路。
3、限定一些比较有商业应用价值的具体实施方案
teikaishyo  注册会员 | 2008-8-26 00:17:30

Re:关于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问题

如果引用权利要求2是错误的。
权利要求2中已经指出 a:b为1-10:1
权利要求3中指出 a:b为1-3:1。
如果权3引用权2、则他们完全属于不相关的两项权利要求、这就不是引用、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权利要求。
chancer  中级会员 | 2008-8-26 17:54:27

Re:关于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问题

teikaishyo wrote:
如果引用权利要求2是错误的。
权利要求2中已经指出 a:b为1-10:1
权利要求3中指出 a:b为1-3:1。
如果权3引用权2、则他们完全属于不相关的两项权利要求、这就不是引用、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权利要求。
这个观点有新意,之前我也是这么想的!欢迎大家继续讨论!
minleet  注册会员 | 2008-8-26 18:09:40

Re:关于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问题

还有这样的观点?不敢苟同。
第一种引用严格说是不正确的,权3和权2有重复之嫌,即对1-3:1重复描述,不符合权利要求清楚、简要表述的规定;第二种引用在1-10:1的范围内进一步限定,整个权利要求层次清楚,结构合理,符合专利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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