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代理了几个实用新型的案子,碰到了很多困惑,求教于各位高手。
1、根据审查指南,实用新型保护元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是想,如果各个元器件(化工)均是常规已知的,但由于他们之间的特定的连接,解决了技术问题,实现了技术效果,如果侧重于保护这种连接是否可行?
2、如果可行,附图应该画到什么层次?最抽象的画法就是,各个元器件(化工)用方框图表示,然后将各个框图连接在一起。但是这样的附图是否满足公开充分的要求呢?是否需要将各个元器件(化工)的结构图均画出来?画到一个什么样的层次呢?元器件(化工)都是公知公用的,是否需要将他们的详细的机械构造均画出来?
3、附图画到一个什么层次,这是问题的难点之一。另外,我想知道的是,实用新型的授权率有多少?有没有被驳回的?驳回的理由主要是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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