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论文] 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应如何处置?

2008-8-1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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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专利法实施细则 >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按照细则的规定,企业实施某项专利的话应当支付发明人一定的报酬,如果企业拒付或少付,能采取哪些法律措施呢?请高人指点,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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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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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dong97  专利代理人 | 2008-8-13 19:02:49

Re: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应如何处置?

可以起诉要求企业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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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茶  注册会员 | 2008-8-13 23:44:15

Re: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应如何处置?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注意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本章关于奖金和报酬的规定,中国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第七十九条 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对于前款第(四)项所列的纠纷,专利权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
woodns  注册会员 | 2008-8-14 06:49:53

Re: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应如何处置?

国有企业员工可以直接诉,一般不会败诉,因为一旦专利证书上署了你的名字,要证明“你不是实现发明人或还有其他发明人”的责任在于企业。
非国有企业员工要视具体情节,包括劳动合同、企业规章等。细则里也只是说“可以参照”,并没有要求“应当依照”。不一定胜诉。
arayray  注册会员 | 2008-9-25 23:09:01

Re: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应如何处置?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企业可以计入成本,事业单位可以从事业费中列支。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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