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关于产品权利要求的用途技术特征侵权判定

2008-8-7 19:49
495811
假设\"外层被橡胶包裹的铁丝\"是一种已知产品,用途广泛,比如人们用于捆绑物品、悬挂在两颗树之间用于晒被子等...
现在A申请一项专利并获得授权,权利要求为\"一种用于晾衣服的产品,其包括铁丝和包裹在铁丝外层的橡胶.\"
现在B生产这种外层被橡胶包裹的铁丝,但是没有指明产品用途(人们可以用来晾衣服,也可以用作电线),A起诉B专利侵权,理由是B的产品有可能用于晾衣服,从而侵犯A的专利权.
众所周知,B此时可以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因为A的专利权显然不具有新颖性!
但我的问题是,现在B能否不提出专利无效请求,而在法庭上直接以不侵权抗辩对抗A?也就是说,A在权利要求中的前序部分记载的“一种用于晾衣服的产品”是否构成对A专利的保护范围的限定?更进一步地说,B可以直接以自己的产品并不必然落入A的专利保护范围而向法庭提出不侵权抗辩(不管A的专利是否有效,B的产品都不落入A的保护范围),还是B只能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在A的专利未被确定无效的前提下,B的产品已经落入A专利的保护范围)?
注意:B并在产品广告中未指明产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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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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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跳  注册会员 | 2008-8-7 19:59:43

Re:关于产品权利要求的用途技术特征侵权判定

我认为可以直接不侵权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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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ising  注册会员 | 2008-8-8 04:18:23

Re:关于产品权利要求的用途技术特征侵权判定

用途特征表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保护主题仍然是产品,其实际的限定作用取决于对所要求保护的产品本身带来何种影响。
    用于晾衣服对产品本身好像没有限定作用,用途限定对产品没有影响,B落入A的保护范围。
    新人意见,请多指教。
cognac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8-8 16:57:13

Re:关于产品权利要求的用途技术特征侵权判定

to woising
如何判断用途特征对产品保护范围是否有影响?
woising  注册会员 | 2008-8-10 21:54:44

Re:关于产品权利要求的用途技术特征侵权判定

要看用途特征有没有隐含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发生改变,比如“起重机用吊钩”,暗含指明此吊钩在强度尺寸上必须适用于起重机,那么“钓鱼用吊钩”肯定不落入“起重机用吊钩”的保护范围,此时用途特征是起限定作用的。
对于A专利产品的用途特征是“用来晒衣服”,那么A产品有没有针对晒衣服这项用途而有特殊结构呢?如果有,用途特征就是有限定作用,没有,就是不起作用。
zhulx  新手上路 | 2008-8-21 00:45:22

Re:关于产品权利要求的用途技术特征侵权判定

不能,“用于晾衣服的”产品构造没有起特别的限定作用,因此只要具备铁丝和包在外边的橡胶这两个特征就侵权,不能直接做不侵权抗辩
elecass  中级会员 | 2008-8-21 17:17:12

Re:关于产品权利要求的用途技术特征侵权判定

同意楼上的,不能认为是用途限定。

一种用于晾衣服的产品,其包括铁丝和包裹在铁丝外层的橡胶。
一种包括铁丝和包裹在铁丝外层的橡胶的产品用于晾衣服的用途。

2个权利要求是截然不同的。
adong_ip  注册会员 | 2008-8-21 19:05:10

Re:关于产品权利要求的用途技术特征侵权判定

如果产品在专利A的申请日已是现有技术,那么可以用现有技术抗辩,当然需要有证明现有技术的证据,如专利文献、技术手册、教科书等。
jane6801  游客 | 2008-8-27 00:03:56

Re:关于产品权利要求的用途技术特征侵权判定

现有技术抗辩就好了,同时证明该现有技术已经有用于该用途的先例。
colinmentor  高级会员 | 2008-8-27 03:42:22

Re:关于产品权利要求的用途技术特征侵权判定

可以参照美国侵权判断,专用于专利产品的部件,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

部件的范围显然是大于整体机器的范围。

晾衣服的铁丝,用途限定,一根铁丝扔在地上是不能晾衣服的。权利要求隐含了结构特征(国内一说结构就显得亲切)。

那么生产一个专利产品的部件,是通用零件,不是专用零件,是不会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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