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别说法律如何规定,这个我知道),中国单位可以直接通过美国代理向美国申请专利或者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吗?
有人尝试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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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ywang88  游客 | 2008-8-8 03:31:35

Re:中国单位可以直接通过美国代理向

我曾经咨询过这个问题,上次专利事务所的人答复给我说只要在国内已经有一个专利了,再拿这个专利去申请美国,由美国专利代理机构可以直接申请,但是,你们准备怎么沟通?如果不是经常合作的话,信任度也是一个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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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dez  注册会员 | 2008-9-20 01:44:25

Re:

有大量的先例啊,别违反中国先申请原则,别的不是问题。富士康那么多案子不都是这么做吗?
wangqiong198  新手上路 | 2008-9-22 23:13:41

Re:

得先在中国申请,然后通过美国代理申请美国专利。不要违反法律!
Richo  中级会员 | 2008-9-23 16:57:19

Re:

在上个月提交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中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将其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这样就取消了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限制。同时,考虑到一些专利申请可能涉及我国国家安全,需要进行保密审查,草案规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elecass  中级会员 | 2008-9-23 17:58:01

Re:

Richo wrote:
在上个月提交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中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将其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这样就取消了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限制。同时,考虑到一些专利申请可能涉及我国国家安全,需要进行保密审查,草案规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全球合作的研发体系下,如何界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那么多年都没个说法。

何况,开发过程中有涉外因素介入的发明创造,不允许当事人向外国申请专利,就能保守住国家秘密?
等到申请专利的时候,那些合作初期就介入的国外研究人员、国外投资人早就把整套技术都摸透了。

也许只有对国有体制的、国家投资的研发课题才能起到保守国家秘密的效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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