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实用新型权利要求 写法的疑问

2008-8-1 00:54
18933
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
1、一种产品包括。。。。。,其特征在于该产品还包括A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所述的产品,其特征在于A装置包括部件a、b、c,及其a、b、c间的位置关系、连接关系。

独权并没有写明A装置组成部件及具体的位置关系,而是在权2中阐述。请问这样的写法是否可行?
分享到 :
0 人收藏

3 个回复

倒序浏览
zhfqiao  中级会员 | 2008-8-1 18:29:01

Re:实用新型权利要求 写法的疑问

只要能实现目的,应该就可以吧。
广告位说明
palm  注册会员 | 2008-8-1 23:47:00

Re:实用新型权利要求 写法的疑问

个人意见:可以,因为权利要求可以上位,下位可以写在从权中进行限定

再者,不可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写进独权中,这样的话也不简洁、清楚,关系也挺乱

但保证独立权利要包括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hwdxg  注册会员 | 2008-8-2 03:51:30

Re:实用新型权利要求 写法的疑问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要考虑新颖性、创造性、支持、缺必特等各个方面是否能通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