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请教杨老师一个问题

2008-7-21 18:41
51583
杨老师:您好!
       您的大作《真题分类解析》中的p356页第123题,原文是这样的:
123.(2000年卷一第61题)甲拥有一项炊具的外观设计专利,乙得知后便在其生产销售的酒具上标印了甲的专利号,乙的行为:

        答案是构成假冒他人专利
        根据是,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为假冒。
        而冒充行为的规定是: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从这两条法律规定看,第一条的情况包含了第二种情况,因为第一条中所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没有界定,可能是专利产品,也可能是非专利产品,那么到底该如何区分假冒和冒充呢?
       具体到本题,如果有这么一种情况,即乙所生产的酒具没有申请专利,那么按照第二条关于冒充的规定,乙的行为是冒充;如若乙所生产的酒具也有专利,只是在销售中标上了甲的专利号,那么应该是假冒,由于题目并没有说明乙的酒具是否是专利产品,所以本人倾向选D,不知这种想法是否正确,请您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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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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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hifei  高级会员 | 2008-7-22 01:09:53

Re:请教杨老师一个问题

我来啰嗦两句。
楼主的思考其实不无道理。
但从考试来说,应该认为题目给出了所有的条件。
即:没有提及的条件应该认为不存在。
而我们没必要再去假设什么。

否则,很多题目都会出现这种情况。
楼主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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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8-7-22 04:37:43

Re:请教杨老师一个问题

mbdavid,你好

这个问题涉及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法律定义问题。首先,这两条法条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包含关系。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是不相交叉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不会发生既构成冒充又构成假冒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的要件是使用了他人的专利号;冒充专利的要件是:不是专利产品而使用了专利号,并且该专利号也不是他人已经获得的专利号。

如果弄清了假冒和冒充的法律定义,不难看出,其与构成假冒或者冒充的产品本身没有直接关系,不论该产品本身是否是专利产品,其也不会同时构成假冒和冒充。
mashifei  高级会员 | 2008-7-25 01:19:06

Re:请教杨老师一个问题

晕,这样理解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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