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仅在实审部分新颖性判断中发现了有关一般上位和下位关系,以及数值范围等有关选择发明的内容,在知识产权局有关案例分析中发现有关选择发明的定义如下:选择发明,是指从现有技术中公开的较大的范围中,有目的地选出现有技术中未提到的小范围的发明。选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主要依据发明的技术效果。如果选择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能够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反之,则无创造性。在判断发明所取得的技术效果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讲是否是预料不到时,除了与现有技术的状况进行比较之外,还应当注意判断通过发明所进行的选择是否能取到所述效果,也就是说所选择要素与所述效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目前遇到一个案子,要做选择发明,但是其发明的具体内容虽然在原申请的范围内,但是被原申请(现有技术)完全公开,如果按照知识产权局有关案例分析中的解释,应该是丧失新颖性的,但找不到具体的法律依据,不知道有没有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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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鉴  注册会员 | 2008-7-16 19:18:51

Re:专利法和指南中有关选择发明的具体内容在哪?

审查指南 创造性部分
4.几种不同类型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4.3 选择发明

    选择发明,是指从现有技术中公开的宽范围中,有目的地选出现有技术中未提到的窄范围或个体的发明。

    在进行选择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选择所带来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考虑的主要因素。

(1)如果发明仅是从一些已知的可能性中进行选择,或者发明仅仅是从一些具有相同可能性的技术方案中选出一种,而选出的方案未能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例如】

现有技术中存在很多加热的方法,一项发明是在已知的采用加热的化学反应中选用一种公知的电加热法,该选择发明没有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2)如果发明是在可能的、有限的范围内选择具体的尺

寸、温度范围或者其他参数,而这些选择可以由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常规手段得到并且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例如】

一项已知反应方法的发明,其特征在于规定一种惰性气体的流速,而确定流速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通过常规计算得到的,因而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3)如果发明是可以从现有技术中直接推导出来的选择,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例如】

一项改进组合物Y的热稳定性的发明,其特征在于确定了组合物Y中某组份X的最低含量,实际上,该含量可以从组分X的含量与组合物Y的热稳定性关系曲线中推导出来,因而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4)如果选择使得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例如】

在一份制备硫代氯甲酸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中,催化剂羧酸酰胺和/或尿素相对于原料硫醇,其用量比大于0、小于等于100%(mol);在给出的例子中,催化剂用量比为2%(mol)~13%(mol),并且指出催化剂用量比从2%(mol)起,产率开始提高;此外,一般专业人员为提高产率,也总是采用提高催化剂用量比的办法。一项制备硫代氯甲酸方法的选择发明,采用了较小的催化剂用量比(0.02%(mol)~0.2%(mol)),提高产率11.6%~35.7%,大大超出了预料的产率范围,并且还简化了对反应物的处理工艺。这说明,该发明选择的技术方案,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该发明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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