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请教,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公式错了,
修改涉及两种情况:一是修改,二是改正。
修改:通常是前进了一步,即表示申请人改变了注意,在原文中采用了某种表达形式以后,现在希望以不同的新的形式来表达其申请。
改正:把申请文件改变成原先想要的形式,经改正的文本与申请人原先的意图是一样的。
如果属于第二种情况:要说服审查员,在实施方式中“公式”书写错误或打印错误,而该公式是本技术领域公知的公式。
如果属于第一种情况:难度较大,前景渺茫。答复中要有能力扣住“直接地毫无疑义地……”规定。
判断修改与改正允许与否,目前已经引入了欧专的审查标准,建议楼主去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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