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

2008-7-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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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就是推倒提交时的保护范围,重新确定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可以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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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山来客  金牌会员 | 2008-7-7 19:26:10

Re: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

可以  只要没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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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7-7 20:13:55

Re: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

可以。
时机:细则51条第1、2款;
尺度:法33条。
小丫头 wrote:
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就是推倒提交时的保护范围,重新确定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可以吗?为什么
whl20020548  认证会员 | 2008-7-7 20:27:38

Re: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

可以,但不能超过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范围。
wongjaff  注册会员 | 2008-7-7 22:09:59

Re: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

simon wrote:
可以。
时机:细则51条第1、2款;
尺度:法33条。

正解。
但是一定要注意时机。
如果案子已经到审查员手中开审了,就可以不接受新提交的权利要求。
hanbing135  注册会员 | 2008-7-8 05:49:42

Re: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

可以  不过不能进入实审
小丫头  注册会员 | 2008-7-23 00:24:14

Re: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

如果这样,那就是说补正时可以改变原申请的保护范围,只要符合33条就行吗?有个问题我没闹太明白阿,33条说,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说明书我知道,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不是对应的吗?只要不超出原说明书的范围不就可以吗?那权利要求书的限定在这是不是保护范围的问题?如果是,这样改就不符合本条规定,如果不是,那是什么意思呢
小丫头  注册会员 | 2008-7-23 00:28:13

Re: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

补充一下:实用新型
tianzhi2008  中级会员 | 2008-7-23 00:39:32

Re: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

失败是成功之母!
whiteice  中级会员 | 2008-7-23 17:11:51

Re:申请后可以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吗?

小丫头 wrote:
补充一下:实用新型
R51.2,实用新型在申请日2个月内可以主动修改。

如果过了2个月的话,修改是没戏了,不过可以考虑如果没有公开的话,撤回原申请,提交新申请(有风险的),要是公开了的话,你就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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