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对比文献1和2都已经视为撤回 答复一通时我也要考虑吗?
may8205 wrote:
对比文献1和2都已经视为撤回,对比文献1是1998.5.6日申请,对比2是1989.8.4日申请,我的答复期限是2008.7.23日,请问:答复时对于这样视为撤回的专利,同样我也要考虑吗? 对比文献1和2是审查意见依据专利法22条3款,用来评论该答复申请‘专利性’或‘创造性’的已经公开出版的技术文献,答复时应认真考虑,通过修改和陈述克服缺陷,才可能授权。无论公开出版物本身的专利法律状态如何,都不影响它用来直接评价相关的专利申请的‘专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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