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杨老师,请教几个问题:

2008-6-3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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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发明新颖性的宽限期内,如果其他人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了,此后,该发明专利申请会怎么处理呢?如果是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实用新型呢?
2.在新颖性的宽限期内,在国家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的展出人和后来要求宽限期的申请人如果不是同一个人需要办什么手续吗?指南中没有先后人不同方面的规定,要是不需要证明或者手续的话,那在展出后,其他人也可以利用这个宽限期申请那岂不是乱了?
以上问题烦请杨老师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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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8-6-30 23:38:16

Re:杨老师,请教几个问题:

你好,为了使本论坛中的帖子的易读性更强,请在发帖时将一个独立的问题发一个帖子。具体要求请参见本论坛置顶的帖子: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1&id=112113&sty=1&tpg=1&ag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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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8-6-30 23:53:53

Re:杨老师,请教几个问题:

dacheng1941 wrote:
1.在发明新颖性的宽限期内,如果其他人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了,此后,该发明专利申请会怎么处理呢?如果是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实用新型呢?

a、如果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情况属实,且他人提出的专利在宽限期内、并且在先提出、并已经被公布(或公告),这时将没有任何一方再能够真正获得这项专利权。他人在宽限期内提出的实用新型虽然能获得授权,但可以被在先公开的事实所无效。

b、如果是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实用新型,且在提交申请时提出了不丧失新颖性的要求和证明的,申请人还可以获得专利权。在后如果还提出了一个发明且符合各项要求的(也应该是提出了不丧失新颖性的要求和证明的),可以在两个专利中选择保留其中一个。

如果是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实用新型,但在提交申请时未能提出不丧失新颖性的要求和证明的,则该新型专利应该是可以被无效的。当该新型不成立时,不会影响,该申请人在后提出的符合各项要求的发明专利的成立(该发明也应该是提出了不丧失新颖性的要求和证明的)。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8-7-1 00:06:11

Re:杨老师,请教几个问题:

dacheng1941 wrote:
2.在新颖性的宽限期内,在国家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的展出人和后来要求宽限期的申请人如果不是同一个人需要办什么手续吗?指南中没有先后人不同方面的规定,要是不需要证明或者手续的话,那在展出后,其他人也可以利用这个宽限期申请那岂不是乱了?


提出申请的人和享受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人必须是同一人,这个权利不存在转让手续。利法24条和审查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享有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人,指的都是申请人本人。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8-7-1 00:37:14

Re:杨老师,请教几个问题:

有关上面两个问题,请在此帖下继续讨论。后面其他几个问题请你再另外发几个新帖,我们在新帖下讨论。
dacheng1941  注册会员 | 2008-7-1 21:14:42

Re:杨老师,请教几个问题:

谢谢杨老师,我已经将其它问题另建新帖,并加标题便于分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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