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wenying wrote:
两个申请人在同日递交申请,两份申请的说明书内容相同,但是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仅部分重叠,例如:甲保护的数值范围为“1~10”,而乙保护的数值为“5”。
问题1: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重复授权”呢?
这种情况应该只是判断两份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否相同,而按照专利法56条,它们的保护范围是不相同的,那是否不违反法9和细则13条的规定呢?
问题2:如果上述情况不属于重复授权,那么乙实施自己的专利时,是否对甲造成侵权?
\'两份申请的说明书内容相同\',问题出在这里了.不同人进行协商.
如果能同时授权(甲\'1~10\'授权,乙\'5\'授权),乙相对于甲是选择发明(选择发明的授权条件此处不议论),那么不属于“重复授权”.
乙实施自己的专利时,一定构成对甲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