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刚刚公告授权(08年5月)的欧洲专利说明书(B1),说明书上的指定国有20多个,权利人即用其主张在欧洲多个国家的权利。
按我的理解,欧洲专利需要完成在指定国生效手续后才能主张在该特定国的权利,在这个手续完成之前该专利人是不能主张权利的(不知对否?)。
我能否以权利人未提供在特定国的生效证明来抗辩(至少目前),而且,请问在特定国的生效手续一般是多长时间?由于该欧洲专利刚授权不久,想知道它在那个国家生效,网上的法律状态信息的确是查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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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s247  新手上路 | 2008-6-26 23:34:33

Re:请教一个欧洲专利的问题

生效

  一般在收到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就必须决定在指定国名单中选择生效国。根据各生效国的规定,通常都需要将专利的全部内容翻译成该国的语言,并提交给该生效国。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需在授权公告起3个月内完成翻译工作并在各国生效。如果申请人未在期限内提交译文,则丧失在该国的专利权。

个人理解,如果未完成指定国生效手续,则权利并不存在,当然不构成侵权,无需抗辩。

另:《伦敦协议》将正式生效
2008年1月29日,法国向欧洲专利组织交存《伦敦协议》批准书,藉此,搁置已久的《伦敦协议》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生效。截至目前,共有12个EPC缔约国批准该协议。
欧洲专利组织于2000年通过《伦敦协议》,旨在简化目前欧洲专利申请须在成员国间提交翻译文本的规定。该协议建议,欧洲专利申请指定国的官方语言中有EPO官方语言(英文、法文和德文)之一时,申请人无需再向该指定国提交其官方语言的申请译文;其他国家则必须选择EPO的官方语言之一为“规定语言”,同时可要求申请人将权利要求书翻译成该国语言。该协议的实施将使专利文本翻译费用降低45%,平均每件申请可减少3,000欧元,从而为欧洲的专利申请人节省大量资金。业内人士称,《伦敦协议》的实施将推动欧洲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欧洲专利制度更具吸引力,尤其是让中小企业从中受益。

注:以上关于生效和《伦敦协议》的内容来自国知局,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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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tin  注册会员 | 2008-6-26 23:45:58

Re:请教一个欧洲专利的问题

根据 欧洲专利条约 第64条,如果授权公告正式公布了,就等于授予了申请人在每个成员国相同的保护。
然后,申请人根据各国的要求,3个月内提供相应的文件,在各国的专利局生效。

但是,在公布之后的9个月里,任何人都可以申请 异议 的。9个月之后,就没有希望了。

欧洲“专利” 是不存在的,只是一个简化的申请手续,可以通过一次申请,在多个国家获得专利。

不知道,我回答了你的问题没有。
minleet  注册会员 | 2008-6-27 00:32:16

Re:请教一个欧洲专利的问题

多谢楼上两位。

“在收到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就必须决定在指定国名单中选择生效国”,如果这时候选了英国,而英国又是不需要翻译的(因为该欧洲专利说明书公布为英文),那么这时候就在英国生效了吗?

还有在相应的指定国生效的标志是什么?生效日如何确定?指定国又给个专利号吗?又重新公告吗?

还盼解答。
tintin  注册会员 | 2008-6-27 04:57:50

Re:请教一个欧洲专利在各个成员国是否生效的问题

生效,其实只是一个各国的行政上的需要。
因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欧洲专利,还是不存在,最终,还是进入各成员国阶段,颁发。

根据所有国家的法律,专利的保护期20年,都是从申请日开始算的。
真正的保护,也只能算从公布开始
有的专利,要审查上7/8年,才能正式颁发专利

pffff,我所说的,都是我这里课本上学到的,没有实践 ,不好意思不能很实际的回答你的问题。
改天,我问问我的负责人,让他给我具体解释一下。我也有很多地方很迷糊。
比如说,公布前的“临时保护”的概念什么的
ingrid  注册会员 | 2008-6-27 23:49:47

Re:请教一个欧洲专利在各个成员国是否生效的问题

第一,存在临时保护,关键看专利权人是否申请了临时保护。
第二,英国必须办理进入程序。但是各国程序的办理时间都是比较快的。
一般在收到允许授权通知之后,在授权证书之前,专利权人就已经完成了翻译工作。如果专利权人主张权利的话,估计validation已经办完或接近办完了。就算没办完,现在办也很快。

不建议你抗辩。
minleet  注册会员 | 2008-6-28 01:10:36

Re:请教一个欧洲专利在各个成员国是否生效的问题

谢谢 ingrid 的解答,看来是行家,还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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