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关于优先权问题

2008-6-20 01:18
468511
遇到这样的情况:
申请人在专利局提了一个普通申请,之后又准备向专利局提出该普通申请的PCT申请,却不要优先权,理由是在先申请还未公开~~
不是很确定,是否对后续审查会有影响。
个人理解的是,只要该PCT申请不进入中国,就不会有任何影响。
若是进中国(其实似乎没必要,即使要求了优先权也没必要),则可能出现重复授权的问题。

希望讨论一下~~
分享到 :
0 人收藏

11 个回复

倒序浏览
dragon  高级会员 | 2008-6-20 01:32:20

Re:关于优先权问题

在优先权日和国际申请日之间有人在外国就相同的发明创造提出申请,你的权力就没有了。

进入中国关于重复授权指南上有说明,实际上这样做可以将专利在中国的保护期限最多延长1年,例如2008年1月1日提交国内申请(发明),正常授权的话,保护到2028年1月1日,但是如果你是2009年1月1日提交国际申请(要求优先权),进入中国后,放弃先前的国内申请,你就能保护到2029年1月1日。别小看这1年,如果是一个重要的药物的话,这1年创造的利润是相当可观的。

而且你如果提交了国际初审,进入中国的费用只有50元的公布印刷费,相当于不花钱。
广告位说明
lawenfield  注册会员 | 2008-6-20 03:06:11

Re:关于优先权问题

不是很明白楼上说延长一年的保护期是怎么算得。
如果PCT进入中国以后,放弃在先的国内申请,那么在先申请既然没被授权,那么就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保护期就不能从2008年1月1日起算,所以保护期还是二十年。如果在先申请有幸在一年内被授权(虽然概率微小),那么充其量也就是多了几个月的临时保护期(按现在发明提前公开的进度,最多不会超过半年),对于申请人也不具有太大的意义。因此,算来算去还是20年啊,只是把20年往后推了一年而已。

对于这个问题我倒是想问问楼主,为什么他不愿意要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并不会影响专利的保护期限,专利的保护期大部分国家都是从实际申请日起算,不存在保护期延长的问题;优先权日是用来判断专利性的,要求优先权对于申请人来说应该是有利无害的(除了上缴一点优先权费)。
dragon  高级会员 | 2008-6-20 04:19:33

Re:关于优先权问题

lawenfield wrote:
不是很明白楼上说延长一年的保护期是怎么算得。
如果PCT进入中国以后,放弃在先的国内申请,那么在先申请既然没被授权,那么就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保护期就不能从2008年1月1日起算,所以保护期还是二十年。如果在先申请有幸在一年内被授权(虽然概率微小),那么充其量也就是多了几个月的临时保护期(按现在发明提前公开的进度,最多不会超过半年),对于申请人也不具有太大的意义。因此,算来算去还是20年啊,只是把20年往后推了一年而已。

对于这个问题我倒是想问问楼主,为什么他不愿意要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并不会影响专利的保护期限,专利的保护期大部分国家都是从实际申请日起算,不存在保护期延长的问题;优先权日是用来判断专利性的,要求优先权对于申请人来说应该是有利无害的(除了上缴一点优先权费)。

国内申请先授权,已经在保护,进入国家阶段后放弃在先授权的国内申请,两个申请叠加在一起,实际上从最早提出国内申请,到进入国家阶段的PCT申请失效是21年.
lawenfield  注册会员 | 2008-6-20 06:47:44

Re:关于优先权问题

楼上看来是完全钻到书本里去了,首先申请PCT的绝大部分是发明,你有想想一年之内授权的发明么?即使有还要先公开后审查。况且公开之前申请日以后不能收保护,公开后授权以前也只能享受临时保护。楼上说的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发生的。
hero7  注册会员 | 2008-6-20 08:27:21

Re:关于优先权问题

lawenfield wrote:
楼上看来是完全钻到书本里去了,首先申请PCT的绝大部分是发明,你有想想一年之内授权的发明么?即使有还要先公开后审查。况且公开之前申请日以后不能收保护,公开后授权以前也只能享受临时保护。楼上说的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发生的。

不同意这位朋友的看法,专利实际上是可以保护21年的,例如某人2000年1月1日申请一个发明专利,然后2001年1月1日再同样的专利进行申请,第一个专利可能于2004年1月1日获得授权,那么第一个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04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此时到了2005年1月1日,这个人的后一个专利也可以授权了,此时专利局会要求申请人放弃一个,那么他肯定放弃前面那个,而后面这个会被保护到2021年1月1日,是不是延长了保护期限呢?

打了这么多字,想要否定自己的看法了,发现自己的看法有问题,你觉得呢?
hero7  注册会员 | 2008-6-20 08:41:01

Re:关于优先权问题

有个问题,如果同一个申请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先后申请两个专利,在后的专利的命运如何?
my1004  注册会员 | 2008-6-20 16:29:34

Re:关于优先权问题

hero7 wrote:
有个问题,如果同一个申请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先后申请两个专利,在后的专利的命运如何?

这种情况在审查指南中有明确规定的呀~
申请人可以自己进行选择,可以放弃在先获得的专利权(从申请日起放弃)而获得在后的专利权。。
my1004  注册会员 | 2008-6-20 16:34:50

Re:关于优先权问题

lawenfield wrote:
不是很明白楼上说延长一年的保护期是怎么算得。
如果PCT进入中国以后,放弃在先的国内申请,那么在先申请既然没被授权,那么就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保护期就不能从2008年1月1日起算,所以保护期还是二十年。如果在先申请有幸在一年内被授权(虽然概率微小),那么充其量也就是多了几个月的临时保护期(按现在发明提前公开的进度,最多不会超过半年),对于申请人也不具有太大的意义。因此,算来算去还是20年啊,只是把20年往后推了一年而已。

对于这个问题我倒是想问问楼主,为什么他不愿意要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并不会影响专利的保护期限,专利的保护期大部分国家都是从实际申请日起算,不存在保护期延长的问题;优先权日是用来判断专利性的,要求优先权对于申请人来说应该是有利无害的(除了上缴一点优先权费)。

是啊,这个问题也是我也觉得客户的指示很奇怪,所以才在这里发问,但是自己又没想出合理的理由给客户反馈。。
现在看大家的讨论知道了,至少存在的危害是,在国际申请日前,有人在国外提出了相同主题的发明的话………
my1004  注册会员 | 2008-6-20 16:40:18

Re:关于优先权问题

dragon wrote:
国内申请先授权,已经在保护,进入国家阶段后放弃在先授权的国内申请,两个申请叠加在一起,实际上从最早提出国内申请,到进入国家阶段的PCT申请失效是21年.

这种放弃,相当于是”同一申请人对一件专利申请和一项专利权的处理”,应该是从申请日就开始放弃的吧?
个人认为不可能存在叠加保护而多一年的情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