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请教:如何证明方法发明已经丧失新颖性

2008-6-18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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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一直在用的一直生产方法被人申请了发明专利,现在该专利处于实审阶段,想向专利局提意见,请问各路大侠我们如何才能证明在申请日前已经在使用该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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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haibo530  高级会员 | 2008-6-18 22:37:25

Re:请教:如何证明方法发明已经丧失新颖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具体分析“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指新颖性的判断可从现有技术(已有技术)和抵触申请两个角度入手。
1、现有技术:
(1)定义: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也称为已有的技术。专利法意义上的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内容。换句话说,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
(2)现有技术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三种。
2、抵触申请:
(1)定义: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此处所称的他人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
(2)作专业检索,目的是确定是否存在抵触申请。
3、新颖性的审查原则:
(1)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2)单独对比:即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
详见《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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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2008  注册会员 | 2008-6-18 23:18:15

Re:请教:如何证明方法发明已经丧失新颖性

谢谢楼主!
我还想请教下我该如何搜集证据呢?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一种方法已经处于公有领域?
reallyact  专利审查员 | 2008-6-19 00:03:48

Re:请教:如何证明方法发明已经丧失新颖性

有明确日期的诸如生产流程图,图纸等书面证据。
guohaibo530  高级会员 | 2008-6-19 00:06:59

Re:请教:如何证明方法发明已经丧失新颖性

1、 出版物公开
    可以是各种印刷的、打字的纸件,例如专利文献、科技杂志、科技书籍、学术论文、专业文献、教科书、技术手册、正式公布的会议记录或者技术报告、报纸、产品样本、产品目录、广告宣传册等,也可以是用电、光、磁、照相等方法制成的视听资料,例如缩微胶片、影片、照相底片、录像带、磁带、唱片、光盘等,还可以是例如以互联网或其他在线数据库形式存在的文件等。
出版物公开的证据相对容易,可以委托有检索能力的第三方进行检索。
2、使用公开                       
    使用公开的方式包括能够使公众得知其技术内容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交换、馈赠、演示、展出等方式。
使用公开对于你说的情况不容易取证。
3、 以其他方式公开
    为公众所知的其他方式,主要是指口头公开等。例如,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广播、电视、电影等能够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的方式。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以其发生之日为公开日。公众可接收的广播、电视或电影的报道,以其播放日为公开日。
上述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都可以。
gao2008  注册会员 | 2008-6-19 16:45:30

Re:请教:如何证明方法发明已经丧失新颖性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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