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高手请进,比较难的几个问题。

2008-6-16 17:35
509717
请教下列题目的标准答案?
1、为什么要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必须含有附图?而发明却无此要求?
2、为什么从属权利要求与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具有单一性?
3、为什么一项专利专利权终止(放弃)后,任何人还可以对该专利权提起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这样做有何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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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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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entstudy  注册会员 | 2008-6-16 18:24:41

Re:高手请进,比较难的几个问题。

来回答看:

1、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基本定义可以看出:
     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对产,就有结构和(或)形状的体现,单纯文字是不能够清楚表达的。结合附图才能说清楚,所以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而发明的技术主题包含很多,除了所述的实用新型的技术主题类的发明外,很多的技术主题没有图来说明就可以以,并且有些内容也没有办法用图来体现。这是对技术方案要求的客观反应,很好理解吧。

2、不只是从属权利要求与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具有单一性,在一件申请中所有权利要求之间都需要满足单一性的要去。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我觉得一方面便于技术的分类检索,也是为了减少审查负担,使得审查更有效率,另一方面又有费用方面的考虑吧。试着想想,一件专利申请涵钙现在的100件专利申请的量 或者更多,整个审查体制如何运行,立马崩溃。

3、一项专利专利权终止(放弃)后,任何人还可以对该专利权提起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这是因为专利权虽然利权终止(放弃),但是他在之前是有权利的,其影响和作用是基于有权利。无效宣告的作用在于,公众对专利性的质疑,且被无效的专利,视为自始至终没有权利。法律意义在于:任何人可以对授权的专利质疑,保证专利性的尽量满足专利性的实质要求,弥补审查的疏漏和不足。涉及到专利权利的有无影响,及时在利权终止(放弃)后,仍然可以无效宣告,解决后续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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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ming  新手上路 | 2008-6-17 17:14:58

Re:高手请进,比较难的几个问题。

统一
ptfll  新手上路 | 2008-6-17 17:21:26

Re:高手请进,比较难的几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可能是我的老师出的不是很好。所以该问题partentstudy的答案我感觉没有回答到点上。那位高手来答答。
小石头  新手上路 | 2008-6-17 20:01:31

Re:高手请进,比较难的几个问题。

针对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从属权利要求与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具有单一性?
主从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原因:它们具有同样的特定技术特征——包含于主权中的有创、新的技术特征,当然如果主权没有创、新就不同了。
aria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6-18 18:12:58

Re:高手请进,比较难的几个问题。

补充第三个问题
假设专利权P的申请日为D1,权利终止日为D2
则在D1-D2这段时间内,权利仍存在。
如果你在D1-D2这段时间有侵权行为,人家还是可以告你滴。

如果宣告该专利无效,则其自始自终不存在。

前面两个问题,审查指南中都有明确答案。

PS:现在指南看的越多反而更糊涂,几个问题混合在一起就搞不清楚了。
举个例子,关于法9条,隐含了申请日在前,这个申请日是否适用细则10条的定义。
这会引发一个问题,对于申请A1,A2 ,假设其优先权日为P1,P2,申请日为F1,F2,A1和A2是二十二条第二款意义上的同样的发明创造。
如果P1&lt[s:10]2(表示P1在前),而F1>F2(表示F1在后),A1构成对A2的抵触申请,显然在审查A2时,会以不具备新颖性驳回A2。
但是,如果审查A2时A1还未公开,A2得到授权,A1公开后,他人提出无效请求,这个无效理由怎么弄?22条没问题的。如果是9条的话,就涉及上面的问题了,比较P1,P2,还是F1,F2,也就是9条隐含的申请日定义的问题。

倒推能想明白,就是正推的理论推导还有点晕。
借个地方问问,哪位高手解答一下哈。
后羿射箭  新手上路 | 2008-6-19 01:21:11

Re:高手请进,比较难的几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解释一下:
今天听录音,老师恰好说了一下:原专利权有可能涉及转让费用、专利侵权等情况,如果原专利权宣告无效,可以追溯返还及专利不算侵权及相关事宜等等。
gmc111222  新手上路 | 2008-6-19 05:13:12

Re:高手请进,比较难的几个问题。

吃饭睡觉打豆豆  中级会员 | 2008-6-19 23:20:48

Re:高手请进,比较难的几个问题。

第2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从属权利要求是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性技术方案```都是相同技术方案当然要有单一性了.``但那个哥们说的所有权利要求都要有单一性可不对,相关的组合申请很多,可以一起申报的都要一起申报,不是都有单一性的````````,至于分案不分案那是个尺度问题,

无效专利有很多理由,即便是已经失效的专利,无效的原因很也多.大多涉及商业目的,单独从知识产权学术上来给予定义是没必要的也太片面了,其中原因多半非常复杂,失效的专利还有可能恢复效,总之碰到具体的案例接触一些就知道了.没必要扣为什么~~~原因太多,说不过来
cumurus  注册会员 | 2008-6-20 06:51:56

Re:高手请进,比较难的几个问题。

我是这么理解的:
对于第2个问题
    单一性,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也就是说,如果一件申请包括几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则只有在所有这几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之间有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使之相互关联的情况下才被允许。这是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既然,专利申请应符合单一性的规定,那么从属权利要求也必须与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具有单一性。
第3个问题
被终止(放弃)的专利权是从被终止(放弃)之日起丧失权利的,丧失权利的专利可能会侵犯其他专利的权利或对其他申请有影响。
而对于被宣告无效的专利而言,将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不会对其他专利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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