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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优先权的目的首先在于承认其他公约国家的申请日在本国可以作为判断新颖性、创造性的依据。
但同时,由于部分优先权的存在,外国优先权提供了一种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完善的方式。既能保住原有内容的新颖性创造性,又能避免修改部分超出范围。此外,国内申请人通过PCT要求优先权指定中国也能享有这种修改方式。
这对普通国内申请人而言是不公平的。为了使国内申请人无需PCT途径就能和国外申请人同样可以对专利申请进行这种方式的修改,才设置了国内优先权。
就外观设计而言,不必提供这种修改方式。因为外观保护范围以视图中表达的产品为准,一旦作出修改,原有的保护范围就不再存在了,谈不上享受部分优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