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专利申请的改进点是现有技术中某个连接件形状的改变,那么在独权中,该怎样撰写独权??
第一种是:前序部分要把此申请与现有技术的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都写上,包括它们的连接关系,特征里写改进点。
第二种是:前序部分只写包括几个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里写改进点。
我认为应该按第一种写法,因为独权是各完整的技术方案。
请问还有没有更好的写法??如果我的理解有误,请详细指出,谢谢!
另一个专利申请的改进点是在现有技术中增加了一个零件,那么独权该怎样撰写??
第一种是:前序部分要把此申请与现有技术的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都写上,包括它们的连接关系,特征里写改进点。
第二种是:前序部分只写包括几个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里写改进点。
我依然认为应按第一种写法,原因是独权需是完整的技术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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