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作为专业的代理即使不接做检索工作(有钱还怕没人做事情吗?正如LZ说的,找专门机构负责),在进行撰写前也应找最接近的技术作为现有技术,当然具体工作和目的都与单做详细的检索不同。
其次,检索工作也根据不同需要而有不同,有时需要做细致的检索,有时只需要初步检索(一般在申请国、欧洲、美国专利网做下检索就行)。
最后,可专利性评估的工作当然最主要还是根据检索结果来进行的,但不单单如此,在挖掘案件时也需要做评估前的工作,即需要相关经验和筛选原则(这是基于案件量大的),即便是专门机构进行检索及评估后,也是需要贵公司自己决定(例如申请类型、风险分析等)。 |